各縣(市、區)水利局(農業農村和水利局、農業農村和水務局)、臺商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、石獅市城市管理局,市移民發展中心,市水政監察支隊,局機關各科(室、站、中心):
根據《泉州市司法局關于開展行政自由裁量權工作的通知》(泉司〔2021〕22號),我局組織對市級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進行修訂,經研究,現將《泉州市市級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》(修訂稿)予以印發執行。各縣(市、區)水利部門可參照該裁量基準執行。
附件:泉州市市級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(修訂稿)
泉州市水利局
2021年10月18日
(此件主動公開)